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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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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职责:

(一) 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 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三) 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 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 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六) 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 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八) 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一)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简称全国体总),英文译文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缩写ACSF)。
(二)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是
    党和政府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三) 本会宗旨是联系、团结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努力发展体育事业,普及群众体育运动,提高全民族的
    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增进世界人民的友谊服务。中华全国体育总
    会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密切合作,联系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及海外侨胞中的体育界人士。本会一
    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
    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体育运动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
(四)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及其活动,接受其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